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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二章 河淮惊变 五 (2/2)

文/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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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徽州等府灾情虽然没有发展到山东、河南那样赤地千里、草木为焦的可怕地步,但依旧是数月不雨、飞蝗满天;饥民遍地、流丐满道。

今年早春,南直隶和浙江部分地区的灾情仍在持续发展。

松江府的受灾中心转移到刘红婷的故乡太仓州。

在太仓,冬米价格已经涨到四两一石。

太仓州著名大寺遗惠寺和隆福寺的大门外,每日聚集乞求放粥赈济的灾民有数千人。路上饿死载道,河中浮尸滚滚。城门口弃儿成群结队,等待好心人的收留或者领养。只可惜,幸而不死的人只是少数,更多的孩子僵卧于地,等待他们短暂一生的最后结局:或在坟坑中化为尘土,或在烈焰中化为青烟,又或在别人腹中化为充饥之物。

除松江外,南直隶的苏州府和湖州府也是灾情严重的地区。

苏州府的受灾中心在府治吴县,灾情较之太仓略好,米价贵至每石三两三钱,麦石二两二钱;

太湖之滨的湖州府,其受灾中心在府治归安和乌程两县。在这两县,蝗灾比旱灾更为可怕。飞蝗所到之处,如乌云席卷,禾苗、芦苇甚至树叶,立时嚼尽。匪患趁势而起,瘟疫如影随形。百姓们以观音土充饥,腹胀如鼓,活活憋死。老稚垂死路旁,精壮流离窜徙,城乡房舍半空,树木剥皮殆尽。举目望去,一副活脱脱的人间地狱!

《尚书.太甲》有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大明朝的的赋税中心遭遇如此惨烈的天灾,朝廷却一时一刻未曾忘记搜刮民财。

以太仓为例,百姓遭灾,朝廷催饷。天灾未了,人祸又至!

或许是皇帝良心未泯,终于下旨允许漕米的三分之一由稻谷改为麦子,每石折价一两五钱。这,就是朝廷给予灾区百姓全部的恩典(注三)!

……

江南大灾,与江南仅仅一江之隔的江北地区,自然也难逃天灾的魔掌。

扬州、淮安以及著名的江北米市泰州,都有程度不同的受灾。临近地区如滁州、和州等战乱区域涌入的大量流民,使江北的粮食愈显紧张。

在这个时候,在淮安府筹集大批的军粮,船运至千里之外位于直豫两省交界处的亳州,那岂非天大的难事!

六月上旬,刘红婷和陈瀛好歹凑齐了五千石粮食,在漕督衙门办好了运输许可证。

五千石粮食,距离龙启胜的希望值差距不小。

七千人马要吃粮,收编朱仙镇溃下来的兵要吃粮,亳州、鹿邑一带的百姓撤至淮安一路上也要吃粮。

龙启胜不知道四营目前确切的总人数,也不知道要撤下来的百姓有多少。但他清醒地意识到这点粮食肯定不够四营人马坚持到八月中旬淮北稻熟。

为了这事,龙启胜找过刘红婷,但他取得的唯一承诺只是刘红婷语焉不详的答复:目前粮食十分紧张,等到秋粮上市再想办法。

龙启胜清楚这事难办,也不敢责怪刘红婷。他从永城到淮安,一路上所见,尽是荒废的村庄和垂死的饿殍。淮安府的城门外,每日抢粥续命的叫花子成千上万。

负责放粥的陈瀛道,这些流民大都来自山东豫北。本想着江淮有粮,运河上也可以靠拉纤卖力挣口饭,故而举家流落至此。谁想到,江淮不仅缺粮,而且还缺良心!

运河上那些天杀的漕帮怕流民抢了饭碗,坏了他们挣黑钱的规矩,所以与漕船的船东、关闸的税吏、行船的漕军漕丁甚至是府城里的漕督衙门(注四)勾结起来,严禁流民在运河上打工挣饭钱。

流民们在淮安挣不到钱,又不敢继续南下,只好逗留在淮安与扬州、仪征一带乞讨为生。

因此陈瀛建议龙启胜,既然亳州的百姓要南撤,不如让官军一部顺道南撤,这样便可减少吃饭的嘴巴。到了淮安,就把淮安的流民一并接上运往湖广或四川。

陈瀛还强调,这只是他个人的建议,不代表刘小姐,更不代表蜀王府。

龙兄弟身负世子的重托,自然可以临机决断。四营官军先撤那一部,撤多少,如何撤,都请龙兄弟与官军的将主商量决定。

注一:牟文绶是施州卫人,老家在今天的利川。

注二:黄得功是收复庐州后才改授的庐州总兵,这之前应该还是京营的职务。

注三:公元1645年,满清过江,弘光小朝廷灭亡。江浙地区平静地接受了满清的统治,直到剃发令的颁布才开始奋起反抗。个别学者论及这种地区性的群体不抵抗现象,其原因有东林党,有蛤蟆天子,有资本主义萌芽,有苏松重税区,唯独漏掉了明末最后几年江浙地区罕见的自然灾害以及朝廷在天灾中的拙劣表现,这是不应该的。

注四:明清两朝漕运总督衙门均驻节淮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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