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怜悯 (3/3)
“小唐”,不,此时应是小字阿双的唐重贵,于众目睽睽之下大出风头,虽有种种机缘巧合,但在多为粗莽武夫的一众牙兵中,勇力并不出众的他却能够在军主唐祝心中留存些许印象,既有眼力劲又能应对得当,要知道他不过才十六、七岁。也许假以时日,他必能施展才华振翅高飞,但眼下他却尚未逃脱死亡阴影的笼罩,即便他表现的足够成熟老练,但年纪毕竟摆在那,听闻得到提拔后他一时狂喜,心情激荡之下伤势发作,很快便呕出血来,早先淤积的血块随着呛咳从口鼻喷涌而出的场面着实骇人。
正所谓做戏做全套,这样的变化唐祝虽然有些意外,好在军中有随行的医师,急令召来后却发现擅长的是金疮溃烂,一般的筋骨跌打也能应付,唯独这种急性的内脏损伤不拿手。伤在肺腑的“小唐”再次内出血后气息不畅,止血的丸散难以喂服,生效更是需要时间,而这一刻跟死亡赛跑的他最缺的便是时间。
生在武将家庭,唐祝十三岁便随父祖上阵,独自掌军亦有近三十载,其间既有披坚执锐摧锋陷阵,也有运筹帷幄克城破敌。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见识过的伤亡场面各种各样数不胜数,但没有哪个将士当面或暗地里骂他是屠夫,因为他懂得合理的交换,用言辞、财帛、名位、厚恤来换取部属的奋力拼杀,让士卒心甘情愿的为他流血搏命。
乱世中人命贱如草芥,从中原汉地到异国他乡的卡拉迪亚,大多数底层士卒为求一口吃食果腹,便将热血挥洒在沙场上,身前濒死的义子抓着他的手眼中满是对生的渴望,他摩挲着对方手背上的刺字突然想起将其选入出使扈从的原由,也想起了这小子原本的名字,唐二二。之所以取这名是因为其生在七月十五,父母旁人都觉得不吉利想要将其溺死,是他下令将其养在军中,怕旁人想起这茬故意苛待又起小名阿双,说什么血气旺杀气重镇得住,实则是一时怜悯。在他看来一个苦命儿罢了,没有选择的从一出生就入了军,注定一辈子的厮杀,连重贵这个大名都是他之前挑选出使扈从时才给起的。
“阁下,我的商队中有名随行的修士,医术还算精湛,不妨找他来试上一试。”眼看那才出了风头的少年转眼间便出气多进气少,远远喊话的拉蒙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纯粹找个搭话的机会而已,顺带再结个善缘,反正瞧那随军医师满头大汗的样子显然已是束手无策,就算治不好也怪不到他头上。
“唤他过来罢,唉。”唐祝径直用卡拉德语作答,并未通过部下转译,这无疑是一种敲打,更表明先前的不予会面完全是刻意为之,他并非因拉蒙的商人身份有所蔑视,而是深知此类豪商逐利枉法,国家观念淡薄,只因利益瓜葛才对他巴结讨好,在尚未盘清牡蛎港这些商人的根底前,过早的接触只会被其蒙蔽甚至利用。
那个拉蒙口中的修士很快来到近前,单看长相便令人忍不住赞叹,真是好一个壮汉,这人并非诺德人老哈克瑞姆和奥拉夫那种高壮,身高不过一米七五上下,但身材却是那种胖大的类型。他穿着件异常宽大的褐色亚麻长袍,手臂、胸腹却撑的有些紧绷,右手上缠着一串长念珠,脖子上的挂着个大的夸张的木制十字架坠饰,腰上还挂着个圣水瓶,左手持着根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大棒子更多一些的长柄手杖,毫不掩饰的又或者说是刻意在彰显他的修士身份。
不过弗莱特却有种感觉,对方镂空的手杖杖头上似乎少了什么物件,金红色的头发剃成了圣彼得式的土星环,让他怎么看都有种莫名的喜感,而且身上散发出一种让他忍不住想要亲近的感觉,他不禁打了个哆嗦,赶紧清除掉脑海中浮现出的捡肥皂画面。而恰在这个时候,那大胖子修士有所察觉般扫视过来,浓密短粗的眉毛下,一双圆睁的大眼好似深井一般黯淡,只在视线转移时才有亮光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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