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该当何罪 (2/2)
寒暗自嘴角一抽,小傻妞扔过来的烫手山芋,他不接也得接,更何况他本就对沈振俊故意毁坏青苗这一令人不齿的行径深恶痛绝呢?
按照大夏朝律例规定,故意毁损他人青苗五棵以上十棵以下者,重则二十大板;故意毁损他人青苗十棵以上,五十棵以下者,重大三十大板,戴枷示众三日;故意毁损他人青苗五十棵以上或者更多者,投牢一年甚至流放千里。
待柳穆寒带着冰碴一般地语气说完这些律法规定,沈振俊一屁股就瘫坐在了地上,登时吓得小脸就没了颜色,咧开大嘴就嚎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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