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恐怖小说 » 贫道许仙道门至尊最新章节列表 » 第60章 寻找鬼王,养尸荒镇! (1/2)

第60章 寻找鬼王,养尸荒镇! (1/2)

文/冲天雨
贫道许仙道门至尊 | 本章字数:111.16万字 | | 贫道许仙道门至尊txt下载 | 贫道许仙道门至尊手机阅读

“师父,徒儿给您丢脸了。”

黄欣宇异常狼狈的退到许仙身后,道袍上,多出破洞,都是刚才被猛鬼给弄的。

若非人家留下,这些破洞足以致命。

“道长,小鬼赢了,是否可以放小鬼离开?”

猛鬼毕恭毕敬的看着许仙。

眼中,夹带着浓浓的求生欲,以及一丝窃喜。

还好以前害人多,吸收了不少人的精气神,不然也突破不了五品鬼兵。

不能突破,就打不赢黄欣宇,也就无法活着离开。

其余厉鬼,十分羡慕的看着这只猛鬼。

在它们看来,许仙肯定会说话算数,拥有如此高深的道行,没必要戏耍它们。

“可以,你走吧。”

许仙淡淡点头。

“多谢道长,道长不杀之恩,小鬼铭记于心。

日后定当悔过自新,不在害人。”

猛鬼脸色一喜,赶紧感谢。

随后。

纵身一跃,朝山洞口飞去。

“咻……”

刚起飞,一把透体通红的桃木剑,贯穿其身体。

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化作一缕青烟,消散于天地间。

“咻咻咻……”

桃木剑没有任何犹豫,如闪电一般,径直冲向其余厉鬼。

“噗嗤……噗嗤……”

眨眼间。

众多厉鬼,全部被许仙斩杀。

连鬼将都没有一只,杀它们不费吹灰之力。

“师父……您……”

黄欣宇这时才反应过来。

堂堂茅山亲传弟子,金丹后期的强大法师,竟然说话不算数?

刚才他还以为许仙真会放这些厉鬼离开呢。

“跟厉鬼不用讲信誉。”

许仙淡淡的看了眼黄欣宇,迈动脚步,朝山洞里面走去。

尽头。

宁采臣被绑在一根石柱上。

“是你?”

“不错,是贫道,又见面了。”

许仙微微一笑。

右手一挥。

一道浑厚的法力击出。

绑住宁采臣的绳子,瞬间断裂。

“谢道长救命之恩。”

宁采臣活动了下手脚,双手抱拳,弯腰感谢道。

“小倩在外面,赶紧出去吧。”

“小倩也来了?”

宁采臣眼中掠过一抹激动,飞快跑出山洞。

“师父,我们不出去吗?”

一旁的黄欣宇问道。

许仙没有回答,而是陷入了沉思。

厉鬼已经被杀光,系统怎么还没提示任务完成?

难不成有漏网之鱼?不可能啊。

亦或者……邪鬼王没死?

许仙眉头紧锁。

想不通,也不想去想,回过神来,带着黄欣宇走出山洞。

刚出去,便看到聂小倩和宁采臣抱在一起。

看到许仙两人,这才分开。

“道长,谢谢您救了采臣,小鬼有一事不知道该不该说。”

聂小倩牵着宁采臣的手,满含感激的看着许仙。

“说吧。”许仙开口道。

“您确定杀死邪鬼王了吗?据小鬼得知,它修炼了一门分魂大法,能够将自身魂魄分开,佯装出魂飞魄散的样子。

事后,它便会重聚魂魄,逃之夭夭。”

“你从哪里得知的消息?”

许仙瞬间释然。

怪不得系统一直没提醒任务完成,原来被邪鬼王骗了。

怪不得邪鬼王自爆的如此干脆,他当时还觉得奇怪来着。

现在能够解释的通了,分魂大法?看它能分几次,没死那就在杀一次。

“邪鬼王自己亲口告诉小鬼的,它一直想让小鬼做它妻子,于是在小鬼面前炫耀它有多厉害。”

“多谢提醒,后会有期!”

话落。

许仙提着黄欣宇的衣服,御剑离开。

没一会儿。

他来到当时邪鬼王自爆的地方。

还别说。

他真的感应到了邪鬼王的气息。

无论厉鬼还是妖物,亦或者法师,在魂飞魄散之后,遗留在天地间的气息都会消失。

而邪鬼王的气息还存在,说明它根本没死。

“你回去通知法海他们,让他们不用看着贫道姐姐,可以回医馆休息了。”

许仙看向黄欣宇说道。

“好的师父。”

黄欣宇点头,径直离开。

等他离开后,许仙拿出三张符纸,捕捉邪鬼王的气息,随即折叠成千纸鹤,施展茅山寻人术。

术法施展。

纸鹤有灵。

扑腾着翅膀,朝镇江南边飞去。

南边,是养石镇。

整个镇子空无一人,废弃已久。

据说是因为养石镇名字取的不好,出现了僵尸,全镇上下的百姓,全被咬死。

养石镇寓意为养尸镇。

临近养石镇的百姓,也都远远逃离。

久而久之,便成了荒废之地。

半个小时后。

许仙出现在养石荒镇入口外。

由于常年无人涉足,及腰的杂草遍布。

镇上显得萧零,已经毁坏的房屋,结满蜘蛛网。

街道上,有杂草从砖缝中冒出。

纸鹤飞到镇中,便降落下来。

“果然没死!”

许仙满脸阴霾,若不是聂小倩提醒、系统久久不提示任务完成,就被邪鬼王给骗了。

“阴阳眼,开!”

许仙双手结印,最后成剑指,在眼前一抹。

再次看向镇子。

只见镇子被一股浓郁的尸气笼罩。

传闻不假,还真有僵尸。

尸气很弱,都是低等级的行尸。

和赶尸道长所赶之尸,

(快捷键 ←) 上一章:第59章 刚出狼口,又入虎窝!章节列表下一页:第61章 虎落平阳,金甲僵现!(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