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武侠小说 » 娘娘嫁到:陛下,本宫不告退!最新章节列表 » 第九十三章 送狗 (1/2)

第九十三章 送狗 (1/2)

文/芊芋紫

“陛下,皇后娘娘从玉华宫回关雎宫了!”,康乾海端着一碗人参汤放在桌上。

允旭端起玉碗,抿了一口参汤,笑道:“皇后搬了哪些东西回关雎宫?”

康乾海想起楚幽幽等人从玉华宫出来时,人人都拿着东西的场景,不觉笑出声:“皇后娘娘她.....把陛下赐给娘娘,娘娘又转送给容贵嫔的东西,一件不落,全给搬走了!”

允旭清咳几声,不住摇头,睚跐必报,此般不要脸的行为,也只有楚幽幽才做得出来。

“搬就搬了吧,只要......她喜欢!”,允旭说罢,拿起一本兵书看了起来。

这次轮到康乾海诧异了,他家陛下,何时这般没有节操了。

皇后娘娘跑去搬了玉华宫的东西,他家陛下不仅不怪责,还在一旁看热闹,那偏袒劲儿,就差没有举旗呐喊,为皇后娘娘的无耻行为,擂鼓助威!

允旭看着兵书,脑海里浮现的全是楚幽幽的爱恨音容,兵书里的字,允旭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康乾海,摆驾关雎宫!”,允旭丢下书,起身向外走去。

不去看一看楚幽幽,他一万点不安心。

允旭刚走了两步,又止住脚步,道:“朕这么晚去,皇后若是恼朕,该怎么办呢?”

康乾海跟在允旭身后,听着允旭的自言自语,霎时哭笑不得。

依他看啊!他家陛下是坠进情海了。

以往,允旭在乎过哪位嫔妃的感受?

不管允旭去哪位嫔妃那儿,都是众星捧月一般,何时受过冷落。

偏偏沉寂多年的楚幽幽是个例外,动不动就向允旭甩脸子,允旭还就吃这一套,爱得跟宝贝似的,为了给楚幽幽讨个公道,允旭将宠信多年,一度想立为皇后的容梅仙,废矬了贵妃之位,降为了贵嫔,连带玉华宫也不给住了,赶着就丢到蝶梦轩去了。

这种事,放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以前的容梅仙风光无两,合宫中,除了宸妃宁素秋,无人能与之争锋。

现在,容梅仙落败贬为贵嫔,楚幽幽执掌凤印,重掌后宫沉浮。

时也!命也!

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其他人夺不走,也抢不走。

康乾海看了眼局促不安的允旭,不由心生感慨。

允旭在崇德殿内来回渡步,既想去关雎宫看楚幽幽,又怕扰了楚幽幽休息,使得楚幽幽更厌烦他。

送东西吧!楚幽幽又没什么特别的爱好!

写情诗吧!他又拉不下脸面。

一时间,允旭烦躁得紧,走也不是,坐也不是,如猫爪抓挠的心脏着实难受得紧。

黑夜中,黑衣人手拿一副画卷落在王玉脚边。

“主子,您被那位姓楚的姑娘骗了,她的真名根本就不叫楚幽幽,她是狗皇帝的皇后,您的表妹---楚譞!”

王玉低笑一声,拿起黑衣人手里的画卷,展开后,画卷上的楚幽幽身着金色凤凰华服,头戴凤凰金冠,就像九州连纵大会那日他碰到她一样,巧笑盼兮。

“我早就知道了!”,王玉两手一撕,画卷被撕得粉碎。

楚幽幽为什么要骗他?她和允旭,端贤太后合伙骗他一次还不够吗?为何要在他重新对她动情时,再次亲手把他打入深渊?

幼时的记忆,像潮水般涌进王玉脑海,痛得他连呼吸一口空气都是一种错。

楚幽幽本是他的妻子,却被允旭给硬生生夺去了。

如果说儿时失去楚幽幽的记忆是耻辱,现在得知真相的王玉,心里,眼中,具是刻入骨髓的滔天恨意。

黑衣人被王玉周身浓烈杀气给震慑住了,仿佛此刻站在他面前的,不再是他温润如玉的主子,而是一个杀伐果断的死神。

黑衣人心头一震,嗫嗫道了一句:“主子......都知道了?”

“欺我,辱我者,皆该杀!这句话是你教我的,现下,我必不会再对你有半分留情!”

王玉将碎纸往天上一抛,从天落下的纸片就像雪花般,将王玉整个人笼罩住。

“我交代你的事,可有办好?”,王玉声音冷冽,再不复往日温润。

“属下都已办好!”

“如此,极好!”

希望他送上的大礼,能帮允旭踏上一场完美的“追妻之旅”!

王玉阴沉笑了笑,脚尖一点,飞向远处。

黑衣人看了看夜色,跟在王玉身后,飞离了皇宫。

崇德殿外,一个侍卫牵着一条毛色雪白的大狗走进殿内。

“陛下,属下今夜在巡夜时,捕获到一条狗!”

狗?允旭猛地抬起脑袋。

殿内,坐着一条乖巧的大狗,狗的毛色呈白色,就像雪花一般洁白,且身上十分干净,此刻,大狗正咧开嘴向允旭吐着舌头。

“康乾海,你说,皇后会喜欢狗吗?”

允旭打第一眼看到那狗时,就喜欢上了。

康乾海摸摸脑袋,道:“皇后娘娘应当会喜欢的吧,宫里不是有许多嫔妃娘娘们都喜欢养些猫猫狗狗的吗?”

“嗯!朕也认为,皇后定会喜欢的!”

允旭心里笑开了花,合宫嫔妃都喜欢的东西,楚幽幽没道理不喜欢。

“这狗,可否咬人?”,允旭指着狗,看向侍卫。

侍卫身体前倾,鞠手道:“回陛下,此狗很是乖巧,不会咬人!”

允旭缓步走到殿中,弯下腰向大狗伸出手掌。

“陛下.....”,康乾海急得冷汗都冒出来了。

康乾海生怕大狗会突然发狂,一口咬在允旭手掌上。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九十二章 清点造册章节列表下一页:九十四章 吓得不轻(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