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言情小说 » 豪门弃妇:总裁拒不离婚!最新章节列表 » 第206章 楚峰再次纠缠 (1/2)

第206章 楚峰再次纠缠 (1/2)

文/乐平安

网络上的这一场风波总算是过去了。

翌日。

林若初照样的去拍戏,到了晚上,她没有回公寓,因为她刚在一个私人健身俱乐部里办了年卡。

她这身份实在是和另外一个时空的自己没有办法比,这不,只是拍戏有些太劳累了,她又有些感冒了。

为了预防自己的身体出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健身。

所以,她让陈姐他们送她来到了健身俱乐部。

她是有自己的专门健身房的,这一家私人健身俱乐部也有很多的明星,大家都是各自保密。

林若初来到了健身房便开始运动。

可惜,她这身体还是太弱了,才跑了一个小时的跑步机,速度还是调的最慢的,她居然脑袋都开始昏沉沉的了。

她的私教是一个美女教练,看到林若初那么疲惫的趴在地上。

她上前笑道,“林小姐那么快就坚持不住了?”

林若初听到了金莎莎的话,她从地上爬了起来。

“太累了,莎莎,你觉得我这小身板,我想要把我的抵抗力练的好一点,我需要每天坚持多少时间的锻炼?”林若初看向了金莎莎。

金莎莎是林若初的粉丝,也是在初心粉丝团里面被人认出是私教,然后刚好林若初想要锻炼身体。

她想着,既然是自己的粉丝,那么自然是利用一下粉丝资源。

刚好也不会被人拍到什么,粉丝会足够保密。

金莎莎思索了起来,“大概一年多肯定是要的,林小姐,我帮你。”

说完,金莎莎将林若初拉了起来。

在金莎莎的魔鬼训练下,林若初硬是又支撑了半个小时。

最后,她累得趴在了地上。

时间一晃就到了九点半,林若初也差不多该走了。

可是刚收拾好东西,外面就传来了一道声音。

“林小姐……”

那声音怎么听都有些熟悉。

林若初转过身,结果就看到了楚峰。

而楚峰的手里正捧着一束花,他走到了林若初的面前,“林小姐,好久不见。”

林若初对他是有印象的,但是此时却是装作不认识。

“你是?”

这就尴尬了,别人说好久不见,结果林若初却说你是……

果然,楚峰那脸色一下子就有些收不住,不过他当下就掩饰了内心的不开心,“我是楚峰,之前和林小姐见过一面的。”

林若初还是一脸的懵懂,她看向了楚峰手里的花。

楚峰赶忙的将花递到了林若初的手里,“林小姐,我是你的忠实粉丝,之前就跟你说过的,当时还邀请你一起吃晚餐,结果你说晚上有约了,那今天晚上的夜宵,你应该是没有约吧?”

林若初的确是没有约,但是她……

“楚先生,你也知道我是一个明星,我要控制我的体重,所以我不可以吃夜宵,真是不好意思。”

没有想到楚峰殷勤的很,“没关系啊,不吃夜宵,那我送你回去可以吗?这俱乐部有我的股份,我可以让林小姐全年免费来这里健身的。”

林若初这才明白了,原来是因为这健身俱乐部有他的股份啊,所以他才知道自己来到了俱乐部。

真是处处都可以遇到熟人。

她想她已经拒绝的很明显了,难道楚峰还不明白他在拒绝她?

她抿了抿唇,“不用了,我自己开车来的。”

“那我可以给你当司机。”

林若初有些无语。

可是她还是笑道,“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楚先生太客气了。”

那花,她也只是潦草的放在一边,她真不想和楚峰有什么关系。

这个男人一看就是富二代,她对这样的男人没有兴趣。

楚峰看到林若初这样拒绝,而且又将那花给放在了一边。

他还以为林若初之前只是欲擒故纵呢,看来她太不识好歹了。

不过他还是不死心。

“林小姐,我知道你暂时不想谈恋爱,但是我是真心的喜欢你的,难道你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楚峰的语气很是卑微。

林若初终于拿正眼去看他了,他的长相好像和楚淮有几分相似,就连名字也只是差一个字而已。

可林若初很清楚,楚临声只有一个孩子,那便是楚淮。

楚峰和楚淮没有什么关系。

她不想在这里多加逗留,只是仓促的解释,“楚先生,我谢谢你的喜欢,但是我只想以事业为主,所以这几年我都不会考虑感情的。”

说完,林若初便要离开。

但是楚峰却看着她的背影喊道,“等几年我都可以等的,林若初,我也会给你投资电影,你放心,我也会全力的支持你的事业的。”

这爱情来的是莫名其妙的。

林若初只好停下了脚步,“楚峰,你想要给我投资电影的话,你大可以去找我的经纪人的,现在的我真的对你没有什么感觉。”

楚峰有些气馁,他还真的觉得奇怪了,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这样拒绝他,他绝对不会让林若初逃出自己的手掌心的。

“好,我会找你的经纪人谈谈的,若初,你一定要等我。”

林若初几乎是逃着离开俱乐部的,这楚峰实在是太激动了,说的都让她起鸡皮疙瘩了。

她不由得想着,她的魅力就真的那么大吗?

林若初坐在了车上,塞上蓝牙耳机,她开始一边听歌一边开车,这也算是一个人的享受了。

回到了公寓,她都还塞着耳机。

洗完澡,她这才疲惫的躺在床

(快捷键 ←) 上一章:第205章 事情反转章节列表下一页:第207章 给林若初建一个健身房(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