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武侠小说 » 多少有点问题的除魔录最新章节列表 » 第151章 方丈 (2/3)

第151章 方丈 (2/3)

文/大脑被掏空
中,倏然一道亮光闪过!剑急如雷雨,剑光泄出,仿佛黑幕转为白昼,周围的一切都被这一剑闪耀的分毫毕现!霎时间,只看得见仿佛吞天噬地的一道寒芒!

但还有,第四剑!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自此回】

宛若日光刺破阴云!一击重击,好像是能够破开一切卸力的流转气劲!

抽刀断水,水不流!

碧水东流,自此剑所斩处,逆流而回!

连续四剑,不同的剑意互相交融,然后!猛的炸裂开来,迅猛如惊雷霹雳!

如果有识货的人看,就能看见这一手来自何处。

诗仙之剑,以诗意代剑意,剑诗合一,昔日李太白所行剑意,在此重现!

手中电曳倚天剑,直斩长鲸海水开!

北落明星动光彩,南征猛将如云雷!

磅礴剑意如山岳崩塌,四周景物顿受摧折,崩塌倾落,满目疮痍。

无踪无迹的剑势宛如神行缩地,大气磅礴,转瞬之间已臻至眼前。

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扬波喷云雷,鬐鬣蔽青天!

四剑齐来!

剑如星日光纵横,大风飒飒日色黄,虹光熠熠斗牛间,与气相将上九霄!

四剑连携,剑气仿佛已经不再是剑气!甚至隐隐约约带着一丝灵性,带着自己的意志,以一种自主寻找间隙的方式突破对手的防御。

这些剑意,宛若孔雀开屏!并没有拘泥于挥出来的剑招,而是竟然当场自创剑招!

不是别的东西,而是剑意与剑气自己创造招式!

剑,自己有了灵性,有了创造力。

仿佛是浸淫剑道几百年一般,这些剑意,仿佛是把剑理和基础都练到了极致,只要一进入状态,就能将无与伦比的基础与高到可怕的剑心结合在一起,随心所欲的自创剑招。

每一招都是对应对手攻击,随意而施,单独拉出来,这剑招简直拙劣无比,但是,在当时全都是精妙绝伦,绝对算得上神仙手,可以说是专门为了应对当时的事情而创造的剑招,除了当时的境况,其他情况再也应对不来。

不过换句话说,应对当时的情况,那就是最合适,能发挥出500%的效果!

每一丝剑气都这样,每一缕剑意都这样,剑气锋锐,变化万千,如同上百万顶级剑客,同时出剑,都使出了一招神仙手,攻向释怀恩!

剑气破空而来,瞬间划过天际,破开空间!

然后,迎上了一拳。

剑风为之一滞,方才的无穷剑风,竟被这一拳生生止住了。

除此之外,什么也没发生,就像是方才的恐怖剑意和杀意是幻觉一般。

再之后,一拳向上,直直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脸都被打肿的天上院宮,从倒飞而出,然后四周景色突然变化,他回到了现实世界。

他是被打出来的,硬生生被从精神世界里被打飞了出来。

一直到落地之前,他都是懵圈状态。

发生了什么?

没看清楚,没看懂。

四剑齐出,他自问达到了李太白九成剑意,只是缺了那一腔胸中才气而已。

这属于天生的,没有办法弥补,没有那一股才气,就没办法彻底发挥出那种fēng_liú剑意的感觉,就好像缺了点什么。

但问题是,这已经足够了,他自认为这一套连击,如果是对刘哲儒用的话,应该能够瞬杀对方的阳神。

之所以不这样做,只是因为他想活捉那个阳神而已。

可是……到底是,怎么了?

这么想着的同时,他手里也没闲着。

双手中指和无名指屈收于掌心,大指屈压在中指无名指第二节指背,食指和小指自然伸直,双手食指小指尖微微相触,双掌心向上。

手掐金光指诀,与此同时,四周的空气微微鼓动,似乎在念诵什么东西。

仔细一听,就能听见,虽然天上院宮自己没有说话,但似乎其他东西替他在念咒。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三界内外,惟道独尊,体有金光,覆映吾身,三界侍卫,五帝司迎,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亡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气腾腾,金光速现,覆护真人。

快速念完之后,天上院宮的心脏如一轮朝阳,金光万道,照遍内脏肌肉骨骼,诸邪不侵,金刚不坏。

道门金光咒,他居然用的如此顺溜,甚至看起来比刘哲儒还要熟练,毕竟刘哲儒没用过,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用。

他敢用金光咒这种观想时间极长的咒语,他绝对当场被生擒。

金光咒生效,天上院宮松了一口气。

金光咒,这东西是道门顶级的咒法,配合上他的无垢之体,这下应该能腾出手反击了吧?

他这么想到。

所以,哪怕那砂锅大的拳头已经到面前了,他也没有多少紧张的意思。

然后,他倒飞的速度更快了。

金光寸寸破碎,他眼前更是冒出一串金星,一记重击,头晕目眩!

怎么了!

凭什么!?凭什么!?

为什么这人一拳就打碎了金光咒的护体神光?!

但他惊怒交加之际,却反应更快,手掌上出现一本书,毫不犹豫的撕下一页羊皮纸,化作火光消散。

那个声音更快的念诵着上面的记录的东西。

“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仁。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神啊,我哀叹的时候,求你听我的声音。求你保护我的性命

(快捷键 ←) 上一页:第150章 茶吉尼天女(2/3)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52章 背叛(2/3)(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