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按照楚振邦的打算,他是只想着控告机场警局并向他们索赔的,但这些律师给了他一个更好的选择:控告两个目标,一个是机场警局,一个是巴黎警察总署。在索赔的问题上,则可以忽略机场警局,而将主要目标放在后者身上。
这么做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如果单纯控告机场警局,而甩开巴黎警察总署,那么脱身事外的巴黎警察总署将会表现出强硬的态度,这对赢得官司不利。第二,将索赔的目标锁定在巴黎警察总署身上,还可以增大操作的空间,按照律师们的提议,楚振邦可以象征性的向机场警局索赔“两法郎”,并冠以一个足够吸引眼球的说法,这将为他们赢得更多的舆论支持。
于是按照这些律师的建议,一份起诉书出台了,这份起诉书将把巴黎警察总署和机场警察局都告上法庭,在索赔的条目上,起诉方向巴黎警察总署索取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若干项目共计370万法郎。而对机场警察局的索赔则仅为两法郎,之所以要这个数,是因为起诉方认为那些滥用职权、非法监禁、无视人身权利、有种族歧视倾向甚至还威胁受害人的法西斯警察既无人格也无尊严,他们的人格和尊严各值一法郎。最后,按照楚振邦的要求,律师团还将作出一项声明,这场官司如果能够获胜,起诉方获得的赔偿将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
律师要求封装一切询问材料,这个有,但都是重复的废话;要求提供审问录音,这个没有,而且在楚振邦的要求下仍旧没有;审问录像没有,这个同样不符合法定程序;楚振邦的报案记录有种种对警方不利的证据都被经验丰富的律师一一提出来,就在监察人员的监视下做了封存,将来上庭的时候,这些都是对辩方不利的证据。
最后一项是验伤记录,手铐拆下去,两个手腕上血迹印染,左手腕口的部位甚至被肋出了一个破肉的伤口,足有半寸长,律师拍照的时候,就连监察员都皱起了眉头——难怪到现在警察总署都没有安排人过来,这件事的确很棘手。如果只是程序上的纠纷,即便是上了庭也可以大事化小,最后的赔偿都不一定会有,很可能就是要求机场警局做所谓的深入调查,然后公开道歉就完事了。但现在造成了明显的身体伤害,这就很麻烦了,尤其对方还是一个公众性的人物,其后续影响是很恶劣的。
各种各样的调查取证耗去了大量时间,等到楚振邦从警局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灰暗了,可聚在广场上的记者却是更多了,看到他出现,一窝蜂的涌上来。
“楚先生,请问您准备对这次事件提起上诉吗?”
“楚先生,能请您谈一谈此刻的想法吗?”
“楚先生”
各种各样的问题铺天盖地的砸过来,而按照之前律师的提醒,楚振邦只是板着面孔一语不发,直到上车的时候,才举起双手,向所有凑在近前的记者展示了一下手腕上还没有包扎的伤口——这个时候,说什么都可能引来负面的评论,而单纯的展示伤处,却能留给记者们充分发挥想象力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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