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熟悉的森林,很容易就会误闯这种假路。
其实,他们已经上过一次当,迷失在森林深处,发觉时人已经在地图上不会画的位置。
脱险以后回想起来,实在令人发毛。
在马车上抓着缰绳的罗利以前只是行脚商人,不是在山里来去自如的樵夫。
如果是单独迷路,很快就会力竭身亡,成为林中动物的食物或野菇的苗床。
“大笨驴,不是那边。”
可是罗利身旁有个可靠的伙伴,会适时指引正确的道路。
“真不知道以前一个人行脚的时候,都是怎么活下来的。”罗利拉缰绳,掉头回正确路线并这样说道。
莉莉薇唏嘘地叹气:“你这个家伙就是运气特别好呗。”
莉莉薇那经过细心保养的尾巴边缘,在秋日阳光下散发金光。
为维护光泽,她还会用上玫瑰香油,在贵族豪宅里也绝不会逊于其他饰品。
“也对,我在旅途上遇到你了嘛。”
罗利出其不意地肉麻一句,让莉莉薇眼睛睁大。
而后,冷笑一声继续整理尾巴,耳朵却乐在心里似的拍动。
除了有狡猾藏锋,仿佛看尽人世冷暖的一面,但也会喜欢这种浅显的赞美。
在她身边这么久不会腻,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话说回来,我们真应该搭船的。”
在弯弯曲曲的路上,不时能看到河上的景象。
这条河经过温泉乡玉龙府,船只往来频繁。
如果肯花钱,可以跟货马车一起上船,悠悠哉哉望天打盹,短短两天就能到海口了。
没这么做,单纯是为了省钱。
且觉得太赶是种浪费。
罗利很久没和莉莉薇单独行脚了,想慢慢地品尝以前的滋味。
“坐久了……腰好痛喔……”
他握着缰绳站起来,挺直腰杆。
除了长时间坐在马车上,年纪也有影响。
“你这个家伙花太多力气在驾马上了,多信任马一点呗。”
扭扭腰转转脖子后,罗利坐回去问:“真的有那么用力吗?”
“嗯。好像本大人第一次坐在你这个家伙旁边那样。”
莉莉薇贼笑着抛两个媚眼。
十几年前刚开始和莉莉薇旅行脚的时候,罗利完全不懂女人心,莉莉薇一调侃就很紧张。
“我可能到现在都没变吧。要用力拉紧荷包绳,免得你乱花啊。”
罗利嘻皮笑脸地说,结果被莉莉薇踩一脚。
“大笨驴。”
莉莉薇的头槌让罗利笑得更开心了。
“你这个家伙这个人真的是……”
念念有词地回去整理尾巴以后,莉莉薇忽然竖起耳朵。
“怎么了?”
罗利转向莉莉薇时,她已经轻巧地跳下马车。
眼睛顺着踩踏落叶的沙沙声跟过去,见到她绕到地上隆起的巨木残株后方。以为她是内急,但马上就回来了。
两手捧着伞盖大得能遮住脸的野菇。
“这座森林很通风,野菇采不完呐。”
路上都是这种感觉,才马车货台堆满了食物。莉莉薇往货台弯腰,摇着尾巴将野菇塞进麻袋的样子,令人不莞尔也难。
今天天气晴朗,气候宜人。
甚至让罗利真心觉得行脚得如此快活的,全天下就只有他们而已。
“好开心喔。”
还不禁这样说道。
像冬眠前的松鼠般塞食物的莉莉薇,耳朵尾巴忽然一竖,然后慢慢转头过去放松力气,毛瘫软下来。
“嗯。”
她坐回马车,一副笑嘻嘻的脸。
刚从玉龙府下山行脚那几天,还因为,生不好火和迷路而感到前途多舛,现在却觉得未来会是开心的旅程。
罗利吸进一大口闲适的时间时,莉莉薇将尾巴收进膝毯底下。没什么比细心保养过的毛皮更保暖的了。
或许是“真希望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这么一个很商人式的便宜愿望惹祸了。
莉莉薇慎重其事地说:“话说你这个家伙啊。”
“嗯?”
“本大人不想忘记这份快乐,要写成字记下来。”
莉莉薇笑嘻嘻地,躺在了罗利肩上。
“可墨水用光了……什么时候买给本大人呀?”
她笑得特别纯真的时候,脑袋里大多是满满的歪脑筋。
而且,现在还收了她偷塞在膝毯底下的尾巴。
正如同不会有只需享乐的旅途,也不会有不用花钱的行脚。
莉莉薇讨墨水是因为她整趟路心情都很好,闲得没事做就提笔写游记的缘故。
她已经活了几百年,罗利可办不到。
为了替寿命不同的莉莉薇保留记忆,罗利建议她写下生活点滴。
如果记录多到读到最后会忘了一开始读过些什么,就永远看不腻这段快乐的日子了。
虽不知这是不是个好主意,总之很讨莉莉薇喜欢,甚至非常热衷。
因此,罗利不惜重金替她买不便宜的纸笔和昂贵的墨水,反正钱也带不到另一个世界去。
有此体悟的同时,罗利总归是商人起家。
出门没几天,莉莉薇就有事没事东写西写,一转眼就把写字用的重要耗材用光了。
让罗利不得不摆出苦瓜脸。
“就先剥块树皮,用你的爪爪写吧。”
莉莉薇的真面目是头巨狼,挥挥爪子就有用不完的树皮。
“大笨驴,树皮放不久。”
“是没错啦……可文具要到港都清镇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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