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对号入座的犯仙 (2/2)
不久则归仙谱,即刻正果。望后世子孙永记在心。/p
我笑着对小羽说:“这就是类似祖训一样的东西啊?”/p
小羽也笑着回答:“其实就是这样类似的要求。”/p
“因此一直还流传着,制定规则的时候大护法说的话。”/p
“说后世子孙必须按照这些标准来做‘以免道业荒废,遭天雷所遣’”。/p
小羽感慨万分的说道:“大护法还真是防患于未然,这些规则对于有益和无益的都加以说明。”/p
“也就是说,凡是成仙的、修仙的,都做了系统的规范,防止这些修仙的弟子们损折道行”/p
我在一边抽烟一边玩笑的说道:“这些实际没什么用,遵守的肯定是对修行有帮助。”/p
“违反的完全没有处罚,就只能等天罚了,真是然并卵。”/p
小羽也沉默不语。过一会轻叹一声:“就是因为没有确实的惩罚,”/p
“所以很多弟子打了擦边球,在轻罪天条跟东北规则内找漏洞。”/p
“而且大护法也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这些事也就没人处理了。”/p
小羽提醒我说道:“先生,最后一张写的是,允许弟子做一些跟上面的规则有冲突。”/p
“但可以法外开恩,免于追究的事情,所以这章就叫法外章,也是十二条。”/p
“其实就是这些爱护弟子的,规矩才是目前的混乱源头,您仔细看看。”/p
1.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可以报应:/p
2.有伤我身体者,可以报应:/p
3有害我性命者,可以报应:/p
4.无故损坏我等小庙者,可以报应:/p
5.凡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可以收为香童:/p
6.凡人身上长有邪骨者,可以收为香童:/p
7.凡人心善无恶迹,仙缘浓厚者,可以收为香童:/p
8.恶意损害我身体者,可以折磨:/p
9.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忏悔者,可以夺人生命(但要有分寸):/p
10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可以折磨:/p
11.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者,恶报其人:/p
12有恩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皆应厚报其人并其子孙:/p
小羽担忧的说道:“现在的弟子,总是利用法外章的规定来做恶。”/p
“据说当时大护法不同意这些,但很多仙家坚持,所以就有了这些规定。”/p
“可是这些规定太笼统了,很多可以折磨,但没有折磨程度的限制。”/p
“这些可以收为香童的条款,尤其是第五条、凡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可以收为香童。”/p
“这个任何就涵盖一切人类了。”/p
“却并没有要求,对方一定要同意才行。”/p
我也犯难的说:“这些条件,我估计上界是不知道的,因为天道对人类是很眷顾的”。/p
“如果知道这些细则,估计通天教主那关就过不去。”/p
“除非是把这个规则让上界裁判。”/p
“否则有违反天条、仙家规则弟子,都用这个法外章说话。”/p
“咱们还真不好办呢,除非我就不理大护法的想法,就按照我的意思来。”/p
“我也知道这些未必是大护法的本意,但这是文字游戏。”/p
“已经发出的文件,就不能朝令夕改了,要不然就是侵犯他们的尊严了”。/p
我又安慰小羽:“没事的,一般的仙家想用这个打擦边球,是根本没有用的,我先处理了再说。”/p
“这些是大护法定的规则,但不能违背天条。”/p
“十八条轻罪天条中的第四、十六、十八条,就够遏制这些败类仙家了。”/p
“就是那些折磨人的规矩,如果不是人类做的太过火了,正常的仙家也不会折腾的没完。”/p
“小作惩戒也是好事。对仙家本来就应该有敬畏之心。”/p
“如果是不正常的,有点变态的仙家,那肯定也会有其他的恶行,我只是需要个借口,能说的过去就行。”/p
“我就不信,谁真能把我告到大护法那里去,告了又有什么用呢”。/p
“今天王家堂营的这些人就适用,十八条轻罪天条中的第四、十六、十八来处理,废了修为断了仙根,自生自灭”。/p
“帮助杨家堂营插秧的胡家弟子适用于,十八条轻罪天条中的第四、十二、十三、十六条。”/p
“等咱们抓人封堂以后,你安排灰家弟子盗走杨家的气运,让他们破财败家。”/p
“但别伤及人身。然后让天豪告知阴司,封了他们家的仙根,不许杨家后代顶香做弟子。”/p
“杨家欠胡家弟子的人命债,法外章也说了胡家可以报仇,”/p
“何况这个是天道也允许的,毕竟是开启灵智的野仙。”/p
“而且没有恶行,又是一尸三命,可是他们不该用其他人的供奉来跟杨家做交易”/p
“所以还是按照咱们的计划废道行,山内监禁。”/p
“今天李晓娟家的黄家弟子抓起来龙冢禁闭。”/p
“他们没什么恶行,如果他们按照法外章的第五条辩解,实际上他们就犯了十八条轻罪天条中的第四,第十六条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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