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抛弃,不放弃 (2/2)
宁妈妈当时还极为疑惑,宁婉对那个地方的熟悉程度。有什么标志性建筑就不用说了。就是哪里有便利店,哪里有学校,哪里有教堂。甚至那个是什么教堂,都一清二楚。简直就是通了灵了。
好像宁婉亲眼见过那地方一样。
宁妈妈不知道的是,宁婉好歹在那里住过两年。薇森凯迪不过是美国南部挨近纳什维尔的一个小镇而已。整个镇子的总人口可能还不超过一千人。在这么一个小地方生活两年,可能连有几根草都一清二楚。统共就那个几间超市,便利店。要看电影,买衣服也只有一个地方可去。
这都不清楚的话,宁婉就可以撞墙了。
宁婉带着宁垓安置了下来。喂了他一些戒药,就让他睡了。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飞机,还转机了几次,是个人都累了。何况一个小孩子。
宁婉住的地方,是薇森凯迪的富人区,中产阶级住的地方。治安是比较好的。这里的人都比较和蔼,家教也比较好。很多人,其实宁婉是认识的。有些人家的孩子,其实跟她前世是上同一间学校的。有些人家,是同一个教堂。
譬如说罗翰邦叔叔家,就在宁婉现在住的地方的斜对面。
而凯森,凯森住的地方,离这里骑车要二十五分钟,开车要十分钟。虽然只是短短的一段路,可是却是天差地别。
凯森住的地方,是中下阶层住的地方。房子最多只有两层那么高,而且挨得很近。凯森,凯森……宁婉细细咀嚼这个名字,只觉得热泪盈眶。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虽然近在咫尺,却也远在天涯。
当务之急,还是宁垓的病情。其他的所有事,都该放一放。
更何况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姐姐,姐姐!”宁垓的小脸完全皱在了一起,浑身抽搐打滚,痛苦不已。宁婉握住了他的手,给他以力量。渐渐地,宁垓的抽搐开始缓和,又慢慢地,沉入了梦乡。
宁婉看着宁垓本是莹白,现在却有些发黄的小脸,即便是睡着,也不得安宁。真是心疼不已!
看来是要快一点去找罗翰邦叔叔了。可是要怎么借机认识他,宁婉是一点头绪也没有。虽然说现在落魄了。也不能说落魄吧,只是和从前到底是不一样了。但是罗翰邦叔叔以前好歹是个大家公子。
虽然他父亲之前是很恼怒他的。不管是他的堕落,“无能”,“不思上进”,还是他最后毅然决然地和家里脱离关系。但是可能是人老了,愈发思念旧人。而且罗翰邦叔叔一去就是二十岁年,从来没有给他低头。所以,后来他父亲倒还真欣赏他这个小儿子。觉得他有骨气。
最近几年,老爷子松口,也派了很多人来找罗翰邦叔叔,让他回家。“顺便”把他几个孙子带回来给他看看。众人闻弦音而知雅意。在老爷子身边做事的,哪个不是人精?所以宁婉知道,罗翰邦叔叔最近应该是烦不胜烦。总有人跟他拉关系。
如果宁婉贸贸然前去,反而会被认为别有居心。
这个事,不是这么简单的。可是宁婉知道的人里,也只能寄希望于他。真是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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