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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辩论口才常识 (3) (2/3)

文/李玲
的说:“我70岁,大儿43岁,小儿37岁,合起来不是150岁吗?”县令大声吼道:“哪有你这样算年龄的!”老农反问道:“哪有你那样算年成的!”

县令无言了。

以牙还牙法在辩论中足显力度,常常会置强词夺理者于“死地”。它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对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8.归谬制人法辩法技巧

归谬制人法,就是先假定对方的命题为真,然后以此为前提进行推论,将它推向极端,推出明显的荒谬结论使其难堪的一种方法。

古时候有个富翁死了,其妻同管家商量,要用活奴给他陪葬。富翁之弟是个有识之士,反对这样做。他嫂子坚持道:“你哥哥死了,在地府无人侍奉,我们决定用活奴陪葬,谁阻拦都不行。”其弟便改口道:“还是嫂子和管家虑事周全,用心良苦,可见嫂子同兄长夫妻情深,管家对主人忠心不二。既然要用活人陪葬,不过,让别人去服侍兄长,我们不放心,倒不如嫂子和管家去陪葬,兄长定会非常满意的。”其嫂和管家哪愿去死,只好把活人陪葬一事作罢。

归谬制人法的运用,要注意相同性质的谬论的可比性,若将两件不相干的事扯在一起,便收不到以谬制人的效果。

29.着意使用对手的有关材料

辩论者在引用论据驳辩对方的观点时,着意使用对手的有关材料。这样既可以使对方产生“难言之隐”,又可使对方言塞语短,无力反驳。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上,台湾大学队就使用了台湾正严法师救济安徽水灾的事实,来反驳复旦大学队“人性本恶”的观点。言下之意是说:你们能把正严法师救助灾民的义举说成是出自“本恶”的人性吗?语藏机锋,令人难以正面对答。然而复旦大学队立即以同样的方法反唇相讥:

“但是对方要注意到,8月28日《联合早报》也告诉我们这两天新加坡游客要当心,因为台湾出现了千面mí_hún这种大盗。”赢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和笑声。也是在这次辩论会上,英国剑桥大学队认为只有在温饱过后才能谈道德,复旦大学队在反驳这一观点时,就引用了来自英国方面的材料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面对法西斯的疯狂空袭,英国民众也并没有放弃他们讲求道德的绅士传统,热爱祖国,伸张正义的信念使得众多尚处在不温不饱状态下的英国民众们顽强抗争着。面对这些贫寒但是高贵的灵魂,来自英国的对方辩友难道还要告诉我们‘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吗?”这样的辩论,使对方无法应对,充分发挥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威力。

30.以对方的论据,回敬对方

辩论者接过对方的论据,回敬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例如,《古今谭概》中记载:齐大夫邾石父谋叛。齐宣王不仅杀了邾石父,还要灭他的九族。邾石父的家族中有人求救于艾子。艾子怀揣三尺长绳,胸有成竹地求见齐宣王。问道:“谋叛的只是邾石父一人,为什么要诛杀他的同族呢?”齐宣王说:“先王之法,不敢废也。《政典》上写得清清楚楚:‘与叛同宗者,杀无赦。’”艾子于是跪下来说道:“……过去您的舅舅公子巫不也投降了秦国吗?那么大王也是叛者的族人,按照先王之法,也应连坐……”说完,恭恭敬敬献上三尺麻绳。艾子以齐宣王的论据“与叛同宗者,杀无赦”回敬齐宣王,足以令齐宣王无以应答,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31.从相反的角度取义,反驳对方

辩论中利用事物的多义性,接过对方作为论据的事例,从相反的角度取义,反驳对方的观点。这种方法又叫事例反用法。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会上,在关于人性“本恶”还是“本善”的辩论中,台湾大学队强调人人有善根,因而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复旦大学队立即接过对方的论据,而从反面取义,说明人性“本恶”,提出了一个对方未曾想到的,也难以回答的问题:“如果人性本善,人们怎么可能拿起屠刀呢?”在对方张口结舌之时,场上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又如,台湾大学队的一名队员认为,我们之所以制订法律等惩治制度,就是因为出于人类的“善根”。复旦队员马上以事论事,反取其义,说:“对呀,这正好论证

了我方的观点,如果人性都是善的,还要法律和规范干什么呢?”对方无言以对。

32.改变词语本来的语义,反击对手

辩论者借用对手的语言,巧妙地赋予其中关键性词语以新的含义,或者改变其语法关系,来反击对手。

这种方法能借助对方的进攻力量回击对方,对方的进攻力量越大,反击的力量也就越大,往往能使对手猝不及防、自取其辱。《三国志》有一段关于伊籍奉刘备之命出使东吴的故事,伊籍就成功地运用了这一方法,维护了国主的尊严。“蜀先主以伊籍为左将军从事中郎,使吴,孙权闻其才辩,欲折其辞。籍适入拜,权曰:‘劳事无道之君。’籍应声对曰:‘一拜一起,未足为劳。’吴主大惭,无语以对。”孙权所说“劳事无道之君”的“劳”是“奔走效劳”之意,“无道之君”当然是指刘备了。伊籍故意“装聋作痴”,随机应变地利用他正在给孙权跪拜的机会,巧妙地把“劳”的意思改成“一拜一起”,那么“无道之君”自然是指孙权了。孙权终于取笑不成,反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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