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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节 活魂 (1/3)

文/黑天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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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老三被杨大山押进密室的时候,一直高昂着头。

这是一个骨节很大,魁梧高壮的男人。皮肤黝黑,胳膊上的肌肉非常结实。****的胸口虽然没有健美冠军那种夸张油亮的块状胸肌,却也轮廓分明。至少,他看上去没有巨人般的粗苯强悍,却有着极其难缠的韧性。

在这支太子私军的编制里,龚老三是一名掌管两百余人的队官。

这家伙很能打,是不折不扣的悍匪。玄火营攻山的时候,龚老三据守哨塔,接连射翻了六名营兵。山门被破,他又轮着钢刀砍翻了好几个人。如果不是亲卫杨通及时赶过来将其制服,死在龚老三手上的营兵还会更多。

密室已经被重新布置过,鲜血和污物都被扫清,墙壁四周点上了蜡烛,明晃晃的,成为了杨天鸿的临时军帐。

看了一眼这个被绳索五花大绑的囚犯,杨天鸿低头翻开面前的供述录,翻到了龚老三的名字。

此战,俘虏多达数千。杨天鸿用最简单的方法,把降兵们分块安置。再以饭食和生路为引诱,让降兵们主动供认出其中罪大恶极的头目人物。

供述录上写的明明白白:龚老三,男,三十九岁,楚国沛郡人,曾任北部边境哨官。北虏入境时,龚老三弃军逃跑,落草为寇。此人劫杀往来客商,乃是邻近州县有名的巨盗恶匪。

杨天鸿的声音悠远而深沉:“龚老三,你知罪吗?”

“知罪?哈哈哈哈!”

龚老三仿佛听到了世间最滑稽的笑话,不顾一切狂笑起来。

他属于那种做了太多坏事的恶人。对于“知罪”两个字,有着本能的抗拒和免疫能力。

逃离边军的时候,龚老三就知道自己犯下了必死重罪。一旦被抓回去,下场只有两种:要么被当众斩首,要么充入罪兵营,与北虏死战。

老子的命,凭什么要别人来决定?

上山落草的那段时间,真他,妈,的舒服。

第一次抢劫过往客商,那家伙就是个废物软蛋,浑身抖抖瑟瑟,被吓得连话也说不出来。自己砍断他手脚的时候,他嘴里仍然喊叫着“大王饶命”。那种滑稽的场面,让自己和手下觉得很是有趣,于是把那家伙的心肝挖了出来,趁着新鲜,加上葱姜炒了下酒。

听说山下庄子里有个财主的女儿很是漂亮,于是趁夜带人杀进庄子。点起灯火一看,才知道根本就是夸大其词。那女人皮肤的确又白又嫩,只是额头嘴角生了密密麻麻十几颗痣。如果没有那些黑点,模样也还算是周正,但是跟“花容月貌”四个字绝对扯不上关联。那一次,龚老三脑子里全是上当受骗的感觉,于是当着女人的面,一刀砍掉了她财主老爹的脑袋,然后带着手下一帮人蹂躏了女人整整一夜。到了天明时分,整晚都在痛苦惨叫的女人,已经变成了浑身冰冷的尸体。

小时候听人说书,那些占山为王的好汉都喜欢割人心肝下酒。龚老三自幼就崇拜英雄,也从村子里偷了几匹牛马,很是弄了些牛心马肝尝尝。吃人这种事情会上瘾,人心酸辣醒酒汤喝多了,也就觉得腻了。于是带人下山捉了几个身材肥胖的家伙,拔掉指甲,洗剥干净,焖在大锅里炖煮……只不过,山寨里厨师水平有限,味道真的很一般。

林林总总计算下来,死在龚老三手上的人命,已经多达上百条。他并不觉得后悔,甚至把这种事情当做自己以往经历的谈论资本。难道不是吗?里的好汉,都是杀人如麻,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比拼起来,都是用各自杀过多少人来计数。总之,杀人越多,就越是勇敢。说句不好听的,杀人多了,手上沾染的冤魂也就不少。像老子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绿林好汉,就算是阎王爷也不敢收!

哈哈哈哈!

看着满面肆无忌惮的龚老三,杨天鸿皱了皱眉,换了另外一种问法。

“供述的这些罪状,都是你做的吗?”

这种问话方式,才是龚老三喜欢的。

“认,当然认,为什么不认?统统都是我干的,那些人都是老子杀的。哈哈哈哈!杀的痛快!真他,妈,的痛快!”

这才是好汉的样子。

杀人就要敢认,这才是敢作敢当。

你****当官的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这辈子该享的福也享了,吃过、玩过、喝过、乐过,没有什么遗憾,就算砍头,也不过是碗大个疤。

杨天鸿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杀人越货,反倒还觉得自己有理有据,认为这是在劫富济贫……这种想法,也只有龚老三这种疯子身上才会体现出来。他丝毫不觉得自己给别人带来了灾难,至于劫富济贫……从未有过龚老三给予穷人钱财的记录,他也从不放过那些贫苦人家,甚至还有杀人为乐的变态喜好。

“呵呵!只要认罪就行。”

说着,杨天鸿从乾坤袋里取出一杆两米多长的白幡。这东西是一长一短两根木头交叠制成,横着的短木上装有条状白布,能够摇动,在烛光照耀下,散发出诡异的特殊光泽。

修道之人都会制作摄魂幡。这东西可以说是很多基础法事的必备品。“摄魂”两个字并非纯粹贬义,对于一些枉死之人,摄魂幡可以召唤魂魄,使其归于尸身,以正常渠道进入轮回。

其实说开了就那么回事,摄魂幡就是用于摄取魂魄,无论生人死者,善恶功过就看你如何使用这种东西。就像一把大口径手枪,干掉一个罪大恶极的混蛋,这把枪就是有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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