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当兵的要什么尊严? (2/2)
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以经诸处行遣,须有台谏理会,此条贯深意也。”
当时的太祖听后转怒为喜说:“此条贯极妙!”
由此可见,宋代统治者订立各种“法制”的目的有二,一是使“政出于一”,“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
那些百官嘛,不过“奉法遵职”而已。
于是,从中央到地方,“上下相维,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达到空前集中和统一;二是定为“祖宗之法”,要求子孙“谨守”,以保证赵家皇朝的长治久安。
那个鞑靼使臣对大宋的官制是一清二楚,他甚至有些嫉妒了,做大头目忽必烈的官员嘛,没有这些说法的……这是肯定的,鞑靼强盗集团的大头目才不会设计这样的官制,一个是他不会也看不懂,二个是,他喜欢一个人拍桌子决定问题。
先前,大头目忽必烈在早朝中,直接提出来与宋狗们议和等三件事情……他当时的表情平静的可怕,满朝文武,不管是汉臣还是鞑靼大臣,没有敢出声说一个不字,都在频频赞美!([m.520dus.com 520读书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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